【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罚款的行政处罚。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1月,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切勿心存侥幸,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罚款的行政处罚。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超限量添加,不得超范围、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可能损害人体健康。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